新中国的外交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。1954年,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,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,双方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、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: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,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。 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 1971年,第26届联合国大会 3.尼克松访华 1972年,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。中美双方在上海签订《中美联合公报》,结束了两国二十多年的对抗,两国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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